(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和高管的选择标准、搜寻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