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明乳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普通董事、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符合条件的股东或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事项按权限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