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的联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文件保管等工作。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交易所资格证书。公司需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并可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制度还规定了任职资格、禁止情形、解聘情形、保密义务及离任交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