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号新闻大厦 7层、8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传真:010-66090016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内部管理制度等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各项议案均获通过,其中修订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