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具备会计专业背景。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内部控制、协调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沟通等。审计委员会需对财务报告、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任免等事项形成审议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规程还规定了会议召开、表决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