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符合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含1名外籍员工及实际控制人沈安居。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激励机制,调动核心人员积极性,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