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修订议案。根据监管规定,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无其他募集资金行为,因此本次发行可转债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