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修订公司章程)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根据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并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公司章程进行了进一步修订。本次进一步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整第一章第一条关于党组织设立及纪检监察组派驻的表述;修改第十三条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原则及纪委监督机制的相关规定;第一百七十二条增加董事会对股权投资及列入“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项目的审议职责;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派驻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可列席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第一百八十五条中关于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情形存在序号重复问题。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告及通函中所载其他建议修订保持不变。经修订的公司章程将待重庆金融监管局核准后生效。
本公告日期的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隋军,非执行董事马宝、董斌、袁刚、彭玉龙,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明豪、李嘉明、毕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