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11月28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现场会议于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举行,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1,17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00,751,0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696%。会议审议的4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通过。表决程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中小投资者涉及的议案进行单独计票,关联交易议案中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确认。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