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紫光国际与投资者受让新华三少数股东所持剩余9%股权的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