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召开方式、表决与决议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并提前通知。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规则还规定了会议记录、决议公告及法律意见书出具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