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本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