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并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取得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股票变动管理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制度还规定了聘任、解聘、培训、兼职限制等相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