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子公司涉诉的进展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涉及与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的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认定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不构成侵权,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如原告未在法定期限内上诉,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