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决议及公告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发出通知。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应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