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关联方任职,且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会且未委托他人参会的,董事会应在三十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需年度评估并披露。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等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