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工作细则。该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研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可下设工作组,协助开展日常工作。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管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符合者应及时建议解任。会议须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