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控股股东不得干预。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招标等方式,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资质、执业记录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续聘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不进行公开选聘。制度还规定了改聘情形、监督要求及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