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股份申报、交易行为限制、信息披露等内容。规定董事、高管在特定期间不得转让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并禁止在敏感期买卖股票。涉及股份变动需及时报告并公告,违反短线交易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