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报告义务人在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需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事项包括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应披露的交易及关联交易等。报告义务人应在决议形成、协议签署或知悉事件发生时立即报告,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董事会秘书负责判断是否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组织公告披露。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档案管理,对未及时报告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行为将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