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事项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决策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