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三分之二,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相关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