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公司战略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性和质量,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由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董事,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并提出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履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会议由董事会办公室组织,提案经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