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应按承诺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得变相改变投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包括子公司或境外项目的,需确保遵守制度规定。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金使用、超募资金处理等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公告。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需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