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实施,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存在利害关系时需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