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与程序,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履行提名、审核人选职责,向董事会提交提案,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披露理由。规则还规定了会议召集、表决、保密等议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