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波))
陈波作为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且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