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友钊))
王友钊作为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且未在相关服务机构任职。其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党纪规定及监管要求,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未有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