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董事会设三名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等。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中的监督职责及履职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