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