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具体理由。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