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属专门机构,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2025年12月12日起生效,原细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