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职业道德。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媒体监督、法律法规培训等职责,并须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资格证书。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董事长应保障其知情权。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解聘需有充分理由并说明原因。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