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龙汽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工作。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报董事会审议。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