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通过例会和临时会议履行职责,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向董事会提交议案。细则还规定了委员会的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及与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