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2月))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旨在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合格人选,对候选人进行遴选、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提名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