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2月))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行使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审查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等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并对重大事项提出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相关议事程序及决策机制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