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销售框架协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亨鑫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江苏省签署《商品销售框架协议》,旨在修订原销售框架协议中2025年度商品销售总价(不含税)上限提升至127,000,000元人民币,并新增2026年度商品销售总价(不含税)上限为150,000,000元人民币。协议涉及的商品包括移动通信用RF电缆、连接器、跳线、天线等通讯设备及配件,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品、废料和废弃物。购买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向供应方采购相关商品,且供应方提供给购买方的交易条款不得优于其给予独立第三方的条款。协议项下交易构成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下的持续关连交易,需满足相关公告、股东通函及内部审批等先决条件后方可生效。协议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期满前可经双方同意按相同条款续期三年,续期须符合上市规则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