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1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机构,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等,并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议事项需经半数以上委员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