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1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绩效评价标准,审查履职情况和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监督薪酬制度执行。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议意见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通过。会议记录、审议意见等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归档保存至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