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董事会应按时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议召开前十日提出临时提案。会议应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保障股东表决权。表决前需推举股东代表参与计票监票,决议结果应及时公告。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后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