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决策科学性,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委员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两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ESG相关事宜,提出建议并监督实施。重大投资事项需经专家评估、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外部董事在重大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相关事项须经其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