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书面记录报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