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2月12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买入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300股,总金额6,630.0000元人民币,成交价格均为每股22.1000元;同日,该公司亦卖出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300股,总金额6,630.0000元人民币,成交价格均为每股22.1000元。上述交易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身账户进行,涉及的是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A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第(5)类别联系人。买入交易用于进行既有的追踪指数ETF的交易,卖出交易用于建立新的追踪指数ETF,相关证券占已发行该类别的证券少于1%,且同时占该一篮子证券或该指数的价值少于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