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制度明确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在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形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离职人员须在五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资料,并继续履行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须配合后续核查。制度还规定了离职人员的忠实义务、竞业限制、赔偿责任及离任审计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