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及时限、重大事项披露要求、信息披露管理职责及流程等。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强调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和实施该制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财务总监担任,定期报告需在规定时间内披露,重大事项应在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