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职权及履职方式。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或与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监督财务信息、关联交易、高管薪酬等方面发挥监督制衡作用,并要求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公司需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