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管理作出规定。制度明确了股份转让的限制情形,包括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等。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需提前申报,禁止在年报、季报披露前敏感期内交易,并禁止从事短线交易、融券卖出等行为。同时要求相关人员及时申报持股信息,亲属买卖公司股票需备案,违规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