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利益冲突管理制度(草案)》)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利益冲突管理制度(草案)》,旨在防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明确利益冲突情形包括在竞争企业或业务往来企业持股、参与关联交易、在竞争方任职等。要求相关人员不得在与公司有竞争或业务往来的实体中投资或任职,避免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建立利益冲突申报机制,每年12月31日前5个工作日内申报,发生利益冲突需在3个工作日内申报。审计委员会为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审批、调查及处理违规行为。违反制度者将被警告、通报批评或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