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监督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委员会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董事。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部审计、评估风险管理与内部监控制度、检讨企业管治政策等,并对董事会负责。该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